公告通知

关于填报2021年度北京市税务师行业报表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中税协《关于填报2021年度税务师行业报表的通知》(中税协发〔2022〕3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会实际情况,现将2022年北京市税务师行业报表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年度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填报对象

2021年12月31日前成立并加入协会正常经营的税务师事务所。

三、填报时间

2022年2月16日9:00到2022年3月15日17:00。

四、填报方式

本年行业报表填报工作继续采用线上填报方式,分别在两个模块进行操作。

1.行业报表模块

请税务师事务所登录“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网址:www.ecctaa.com),用“单位会员号、密码”登录,在“行业报表”模块进行填报,税务师事务所需填报行业报表表1、表2、表4和表6

2.资料申报模块

税务师事务所完成行业报表模块信息填报后,点击“资料申报”模块,上传《2021年度单位会员基本情况表》《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信息采集表》和税务师事务所2021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2021年度或2021年第四季度申报表主表),提交成功后再次点击提交,分别完成资料报送(详见附件)

五、行业报表内容调整

为避免重复填报,行业报表表1、表4有新的调整。

表1的主要调整内容:一是进一步细化了税务师事务所服务的企业类型;二是增加了填报在税务师事务所缴纳社保的执业税务师人数,1-12月应纳增值税税额、个人所得税税额、企业所得税税额,服务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情况,以及服务税收公益活动情况等项目。

表4的调整项参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制度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3号)中《专项业务报告要素信息采集表》,对纳税申报代理明细项进行了重新分类,一般税务咨询、专业税务顾问取消明细项目。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行业报表数据填报单位为“万元”。

2.请在规定时间内填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3.请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汇总数据将进行比对分析,差距较大将采取相应措施。

4.填报工作情况列入专项自律检查内容一并参考。

5.填报时请阅读具体事项说明。

6.咨询电话:北京税协会员部88825575、88825478。

 

附件:1.中税协《关于填报2021年度税务师行业报表的通知》

2.《2021年度单位会员基本情况表》

3.资料报送操作手册

 

 

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2年2月9日




Copyright @ 2008-2022 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版权所有.    旧网站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南里甲九号      

京ICP备09066204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029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