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转出税务师事务所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网首页→信息服务平台,使用团体会员号或用户名登录,选择会员管理→人员信息→注册税务师管理→转所,提交转所申请;并上传《劳动关系解除协议》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个人会员转所申请表》。
第二步:税务师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网首页→信息服务平台,使用个人会员号或用户名登录→我的主页→我的待办事宜,审核通过该申请。
第三步:转入税务师事务所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网首页→信息服务平台,使用团体会员号或用户名登录→我的主页→我的待办事宜,审核通过该申请。同时需通过OA邮箱向北京税协会员部提供下述材料:
(1)注册税务师或税务师资格证书;
(2)税务师身份证;
(3)在转入税务师事务所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社保增员表(于社保局网站下载),退休人员需上传退休证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退休凭证;
(4)与转入税务师事务所签订的劳动合同PDF版;
上述(3)至(4)项材料均须加盖税务师事务所公章。
按照《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登记办法》相关要求,上述流程将于5个工作日内确认通过,5个工作日内未确认通过的,请联系会员部(010-88825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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