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税务师转外埠
请根据以下具体情形判断类型后,再按要求提交申请:
(一)执业税务师转到外埠执业
第一步:转出税务师事务所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网首页→信息服务平台,选择会员管理→人员信息→注册税务师管理→对应税务师提交转会申请。同时上传:
《会费交纳凭证》(收据问题请联系北京税协财务部010-88825579)。
第二步:由税务师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网首页→信息服务平台,使用个人会员号或用户名登录→我的主页→我的待办事宜,确认通过该申请。
(二)执业税务师转到外埠不执业
在我市为执业状态的税务师转会前,应先变更为非执业状态(详见“执业状况变更”业务流程),转非后,再通过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网首页→信息服务平台→会员系统→提交转会申请。
(三)非执业税务师转到外埠
非执业税务师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网首页→信息服务平台,选择会员系统→申请转会。同时上传:《会费交纳凭证》(收据问题请联系北京税协财务部010-88825579)。
税务师转出本市前应提前与转入地地方税协确认是否需要加盖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印章的纸质版个人会员转会申请表,若需要请到北京税协会员部办理。
二、外埠税务师转入本市
1.转入本市执业的税务师,需由转入税务师事务所额外通过OA邮箱向北京税协会员部提供下述材料:
(1)注册税务师或税务师资格证书;
(2)税务师身份证;
(3)在转入税务师事务所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社保增员表(于社保局网站下载),退休人员需上传退休证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退休凭证;
(4)与转入税务师事务所签订的劳动合同PDF版。
上述(3)至(4)项材料均须加盖税务师事务所公章。
2.转入本市不执业的税务师,无需另外提供材料。
按照《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登记办法》相关要求,上述流程将于5个工作日内确认通过,5个工作日内未确认通过的,请联系会员部(010-88825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