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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工作的通知

京注税协发[2013]10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2014年度高等级事务所认定工作即将开始。为了做好新一年度的高等级事务所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高等级事务所的认定工作将继续认真贯彻中税协及市税协制定的有关办法。在事务所参评资格条件上仍沿用上年度的标准。即:“年度经营收入”A级为300万元,执业注册税务师7人;AA级1000万元,执业注册税务师10人;AAA级2000万元,执业注册税务师12人;AAAA级3000万元,执业注册税务师15人;AAAAA级一亿元,执业注册税务师50人。

二、自愿参评事务所填写《高等级事务所评定申请表》报市税协,经按有关规定考核,依考核评价计分结果排序后,确定入围名单报会长会审定。

对申报AAAA级及AAAAA级的事务所,经市税协初审合格后报中税协考核审定。

三、对申报A、AA、AAA级事务所的本次考核评分仍按我市税协《A级税务师事务所评定办法执行(试行)》。但鉴于目前已经发展变化的情况,现对第四章第八条第十二款评比加减分事项做出如下调整:

1.原第四章第八条第十二款评比加减分事项不再执行,调整为“凡评比年度经营收入达到等级标准的,基础分均为10分”

2.对首次申报等级事务所的一律实行实地考核。对上年度已进入等级序列本年再次申报等级的事务所,不再进行实地考核。

四、2014年度高等级事务所认定、考核内容为2013年度工作业绩及基础工作。

五、本次参加等级评定的事务所报送申请表的截止日期至2014年2月底。

特此通知!

 

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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