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中税协《关于开展2023年度税务师行业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24〕8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会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度北京市税务师行业报表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2023年12月31日前成立、入会且正常经营的税务师事务所。
二、填报年度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填报方式
本年行业报表填报工作继续沿用线上填报方式,分别在两个模块进行操作。
(一)行业报表模块
请税务师事务所登录“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网址:www.ecctaa.com),用“单位会员号、密码”登录,在“行业报表”模块进行填报:
1.填报表1、表2、表4、表6和《2023年度税务师事务所开展国际化业务情况统计表》;
2.上传12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二)资料申报模块
待“行业报表”模块填报完成后,下一步进入“资料申报”模块:
1.下载并上传《2023年度会员单位情况补充报表》(excel版);
2.上传事务所2023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汇算清缴申报表(第四季度)。
注:上传、提交后还需再次点击提交,方可完成最终上报。
四、特别注意事项
(一)集团化税务师事务所总部和分支机构(子公司、异地分所)按“属地原则”填报,总部不得汇总填报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人员情况等信息;
(二)税务师事务所如合并填报非税务师事务所经营数据,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要求。
五、其他
1.行业报表数据填报单位为“万元”。
2.请在规定时间内填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3.请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汇总数据将进行比对分析,差距较大将采取相应措施。
4.填报工作情况列入专项自律检查内容。
5.填报时请阅读具体事项说明。
6.咨询电话:北京税协会员部88825575、88825478。
六、填报时间
2024年2月4日9:00 - 2024年3月15日17:00。
附件:
附件1:2023年度会员单位情况补充报表.xls
附件2:操作手册.doc
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