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关于交纳2023年度会员会费的通知

位会员

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会费管理办法(试行)》(中税协发〔2019〕056号)和《关于2023年度会员会费收取工作的通知》(中税协发〔2024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北京税协2023年度会员会费交纳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单位会员会费

2023年度单位会员会费按业务收入的0.5%交纳,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的单位会员,会费50万元封顶

个人会员会费

执业会员会费700元/人,非执业会员会费:50元/人。

交费方式

(一)交费时间

2024年5月22日起至6月30日。

(二)交费

1.单位会员和执业会员通过对公账户转账汇款,汇款单上务必注明事务所名称会费类型如:XX事务所,单位会费XX元,个人会费XX元。业务收入及执业师人数参考2023年度行业报表4和1交费金额四舍五入保留到元。交费后,会费收据将7天内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预留邮箱内

2.非执业个人会员通过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自行交纳会费。登录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 - “会员系统” - “会费管理”完成扫码交费。

3.如非执业个人会员未完成2021年度(含)以前交费年检,需现场交费。

(三)交费账户

1.名称: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2.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万寿路支行

3.账号:91100154800002796

三、年检合格标识

(一)年检资料

所有完成会费交纳且在所税务师已完成继续教育的事务所,请携带团体会员证、税务师资格证、个人会员证现场办理年检合格手续

(二)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上午9:00 - 12:00,下午1:30 - 5:00周五上午9:00 - 12:00

(三)办理地点

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南里甲9号会员部404

四、咨询电话

会费:88825575/88825569;发票:88825579.

 

 

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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