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组织关系:
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临时组织关系:
1、外出时间6个月及6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当开具党员证明信。
2、外出时间、地点不确定的,一般应当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
例外:短期外出开会、参观、学习、实习、考察等,时间在3个月及3个月以内,无须证明党员身份的,可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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