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注税党发〔2017〕4号
各党支部: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各党支部支委会任期2-3年。目前,市税协党委所属支委会已有部分任期届满,需开展换届工作。现将党支部届满换届选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换届流程
(一)向市税协党委报送换届选举请示,内容包括:
1、本支部党员人数、本届党支部选举产生的时间及届满时间。
2、会议形式、会议时间。
3、会议主要议程。
4、下届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及正、副书记名额。
5、候选人预备名单(含不少于20%的差额)。
(请示模板详见附件1-1或附件1-2)
(二)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1、听取并审议上届支委会的工作报告
2、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
(委员选票模板详见附件2,选票需支部长期留存备查)
(三)设立支委会的党支部召开新一届支委会第一次会议
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支委会书记、副书记。(书记、副书记选票模板详见附件3,选票需支部长期留存备查)
(四)向市税协党委报送选举结果报告,内容包括:
1、换届选举概况。
2、当选的党支部委员和正、副书记名单,以及每个人的得票数。
(报告模板详见附件4-1或附件4-2)
二、工作要求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各党支部要按照市税协党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做到领会精神,统一认识,坚持原则,执行标准,履行程序,扎实工作,在2017年10月30日前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一)时间及文件要求
1、党支部于9月20日前将换届选举请示报市税协党委办公室。请示需加盖党支部章或事务所公章,请示可报纸质文件,也可以照片或扫描文件形式通过邮件上报。市税协党委将在审查文件后以扫描文件形式将加盖党委印章的批复通过邮件反馈到党支部。
2、党支部收到批复后,于10月20日前,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及新一届支委会第一次会议,完成换届选举。
3、党支部于10月30日前将“选举结果报告”加盖印章,报市税协党委办公室(可报纸质文件,也可以照片或扫描文件形式通过邮件上报)。
4、各支部对照《基层党支部换届台账》(见附件5)再次核对本支部换届时间,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党办联系。
5、保存相关资料:工作报告、换届选票、市税协党委批复、会议记录等相关材料请各支部妥善保存备查。党支部可在方便的时候到市税协党委办公室报送请示和报告的原件,并取回党委批复原件。
(二)党支部委员设立说明:
1、 3-6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仅设立书记1名。为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纪检工作,选举产生书记后,由书记指定1名党员担任支部纪检员,协助书记开展工作。
2、 7人以上(含7人)的支部委员会,根据实际党员人数设委员3人或5人(委员必须为单数)。其中书记1人,纪检委员1人;委员数为5人的支部委员会可以设副书记1人;除书记、副书记、纪检委员外,一般可设组织、宣传、群工、青年、统战委员。
《北京注册税务师》网站“行业党建”栏目刊载《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共大家下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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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1、支委会及书记换届选举请示模板
1-2、书记换届选举请示模板
2、委员选票模板
3、书记、副书记选票模板
4-1、支委会委员、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报告模板
4-2、书记选举结果报告模板
5、基层党支部换届台账
中共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委员会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