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2018年党组织生活学习资料(二)

一、发展中共党员的主要程序有哪些

  党章规定: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根据这些规定,申请入党的人要经过以下十六项主要程序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申请入党的人,自愿提出入党申请。入党申请人一般应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予以鼓励,开展后续教育。报上级党委备案。

   (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支部或支委会考察(考察期一年以上对申请入党一年以上且表现突出的申请人,支委会(不设支委的党支部)研究同意,可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制作确定申请人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书面决定书,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本人。

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入党积极分子每两个月要向党支部写一份思想汇报(可打印,但要本人签字),党支部每两个月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不足。

()指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为其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向党支部书面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要进行一年以上的重点培养教育。积极分子的培训由党支部或党委承担。

  (四)召开座谈会。党支部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培养联系人和有关党员、群众的意见。群众座谈会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会议记录意见反映要求真实,要填写参加人员名单。会议记录存入《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五)确定为发展对象。在完成上述步骤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的党支部)讨论并征得上级党组织的同意,列为发展对象。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存入《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本人。

(六)政审。支部适时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用标准格式,对直系亲属、配偶、家庭成员和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等外调),并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存入《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七)发展对象参加培训。发展对象由上级党委安排参加入党前短期集中培训。培训前支委会(不设支委的党支部)要完成第(二)至(六)项的准备工作。参加训前考试,重点考察发展对象对党的基本知识、党史、党的规章、方针政策的学习了解情况,考试合格方可参加培训班学习,经过考核取得培训证书。培训证书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发展为党员的,要重新参加培训。为参加培训的人员不能发展为党员。

  (八)上级下达发展指标,填写志愿书。根据上级党委提供的发展党员的指标,按照发展对象的成熟程度和培训情况确定发展人选。支委会(不设支委的党支部)到党委领取《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志愿书》由被发展人和党支部共同填写。《入党志愿书》要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九)志愿书审核。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十)召开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会议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十一)决议等资料报上级党委

 党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支部大会决议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

  (十二)谈话、党委审批。上级党委指派专人同发展对象

谈话,进行考察。上级党委召开会议讨论通过,书记签字,党委

盖章,完成审批。党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

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

不得超过六个月。

(十三)预备党员宣誓。发展对象被上级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党支部要及时通知预备党员本人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组织进行)。有些党支部为了使入党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采取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办法,也是可以的。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1、唱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新党员宣誓;

4、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5、党员代表讲话;

6、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十四)预备党员考察。党支部领取《预备党员考察表》。每季度预备党员要向党支部写思想汇报,党支部为预备党员填写考察意见。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

(十五)新党员培训。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由上级党委安排参加新党员培训。

(十六)预备党员转正。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前适时向党组织提交书面转正申请。经过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党支部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中预备党员转正意见,连同填写完整的《预备党员考察表》一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经党委书记签署意见、党委盖章后批准转为正式党员。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审批。

注意事项:各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决议或决定,必须坚持“双过半”原则,即“会议实到人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赞成决议或决定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由组织部门密封后及时存入本人档案。

 

  二、为什么规定发展党员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党章规定,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这主要是为了党组织能更好地了解申请入党者的情况,加强对其教育、培养和考察,保证新党员的质量。同时,由两名正式党员介绍,还可避免单个党员可能产生的偏见,保证党组织对被介绍人考察更加全面、客观。

  入党介绍人可由申请入党的人自己邀请,也可由党组织推荐,一般应由培养联系人担任。预备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或者在民主评议中要求限期改正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三、入党介绍人有哪些主要职责:

  (l)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以及家庭成员和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帮助其提高觉悟,使其尽快具备党员条件,并将其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入党介绍人本人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3)被介绍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人党介绍人要继续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帮助,帮助预备党员不仅在组织上入党,而且应该在思想上入党。

  四、为什么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

  入党自愿,是我们党发展党员坚持的一条基本原则。这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的。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必须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这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只有具有共产主义觉悟,志愿把自己的一切献给共产主义事业的人才能做到。只有当申请入党的人懂得了为什么要入党,并决心为共产主义事业贡献自己的一切的时候,才能自觉地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刻苦学习,积极工作,克己奉公,无私奉献,努力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如果入党不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之上,就不可能自觉地用党员标准去规范自己的言行。

   五、入党誓词的内容

  党章第六条规定的入党誓词是:“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入党誓词高度概括了党对党员的要求,也概括了党员对党组织和党的事业所承担的政治责任,并具有党规党法的性质,对每个党员都具有约束力。预备党员宣誓以后,就要时刻牢记并努力实践自己的誓言,不断提高对党的事业的责任感和自觉性,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的利益牺牲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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