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新社会阶层联谊会召开《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草案)《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草案)提案研讨会

20181031日,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新社会阶层联谊会针对《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草案)《专项附加扣除办法》(草案)召开提案研讨会。

研讨会在北京致通振业税务师楼召开。市税协新社会阶层联谊会会长、北京致通振业税务师事务所董事长李记有主持会议。北京中联税务师事务所邓艳芳、北京鑫税广通税务师事务所李文静等14家联谊会会员单位、事务所代表和市税协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

大家围绕新出台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展开热烈讨论。新个税法实施后,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大家就条例具体规定和6项专项扣除一一展开讨论,分别发表各自观点和建议。其中研讨的主要问题是:对任职、受雇的收入是否表述为提供劳务的所得;新个税法实施后,创办多个个体工商户是否重复扣除6万元,是否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在个人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引入视同销售概念是否合理;纳税人委托汇算清缴是否应表述为税务代理人;子女教育中是否增加境外接受学历教育参照执行的表述;住房租金支出是否要考虑在大城市工作、在卫星城市租房子的特殊群体的专项扣除问题;个人大病医疗专项扣除方面,个人生病期间几乎没有收入,是否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或允许配偶或父母、子女之间扣除等。

 与会人士一致认为,本次提案研讨会举办得非常及时,也非常有意义。大家结合实情分别提出自己的观点,经过深入讨论形成统一提案意见,为新个税修正草案建言献策,尽了北京市税协新社会阶层联谊会组织的微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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