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通知

北京税协转发中税协《关于印发2016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税协《关于印发2016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16]010号文转发给你们。请各所认真研读, 结合事务所实际和工作需求,做好参训工作计划和报名准备工作,待接到各期培训班具体通知时,再行报名参训。

 

附件: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2016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

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6315   

附件: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2016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现将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2016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计划
    2016年中税协计划在在扬州培训基地、西部培训基地和大连培训基地举办14期预算内培训班(含3期高端培训班)和6期预算外培训班(自费);网校计划新增课程25门。
   
、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地方税协根据每期培训班通知要求组织报名工作。

2.报名时间:中税协将于每期培训开班前40天左右发布培训通知,并组织网上报名。

3.招生名额:扬州培训基地预算内班每期拟招生200-250人,西部培训基地和大连培训基地预算内班每期拟招生120-150人。预算外班每期拟招生200人左右。

4.2016年度中税协(西部)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另行通知。

三、参训要求
     2016年度报名系统拟增设有关功能选项,凡是报名成功而无故缺席的人员及所在事务所将被记录,今后报名培训将受影响(具体要求见当期培训通知)。

    附件12016年度中税协(扬州)继续教育培训计划

附件22016年度中税协(大连)继续教育培训计

附件32016年度中税协(远程)继续教育培训计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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