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税务师事务所:
近期,中税协网校发布了《关于2011年度远程继续教育课程延期关闭的公告》、《关于中税协网校继续教育时间安排的公告》、《关于开通2012年度继续教育课程的公告》等3个文件,现转发给你们(见附件)。对此,请各税务师事务所领导给予重视,督促会员积极上网学习,按照要求完成远程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附件:
1、《关于2011年度远程继续教育课程延期关闭的公告》
2、《关于中税协网校继续教育时间安排的公告》
3、《关于开通2012年度继续教育课程的公告》
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2011年度远程继续教育课程延期关闭的公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根据《关于2011年中税协远程继续教育学习与考试考核办法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11]051号)文件规定,2011年度远程继续教育课程学习与年度考试截止日期为2012年3月20日。鉴于当前部分地方注册税务师刚拿到或是尚未拿到上网学习的安全盘的实际情况,为方便会员顺利完成2011年度继续教育的学习,中税协网校决定,2011年度远程继续教育课程最后关闭日期延至2012年6月30日。
特此通知。
中税协网校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中税协网校继续教育时间安排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中税协网校远程继续教育的教学安排,方便广大学员上网学习,在听取了各方面人士对2011年6月25日开放的继续教育课程的意见后,现就中税协网校今后的继续教育时间安排公告如下:
一、每年3月20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中税协网校远程继续教育的教学年度。6月30日网校将关闭上年度选课及学习功能。学员查看自己的学习情况及打印成绩单不受关闭时间限制。
二、每年3月20日前公布新学年度《远程继续教育课程上线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学员可据此规划全年继续教育学习计划。
三、自 3月20日起,网校将根据《计划》及课件录制情况陆续安排课程上线,供学员选课学习。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网校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开通2012年度继续教育课程的公告
中税协网校将于2012年5月3日开通2012年远程继续教育课程,现就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登录及学习方式
(一)注册税务师使用安全盘登录,系统根据学员不同身份自动配置对应的课程套餐。
(二)已在网校开通学习帐号的业务助理人员使用注册账号付费购买课程套餐;尚未注册的业务助理人员需先在网校注册,获得帐号后,通过网上提示付费方式缴费。年度费用50元。
二、2012年度继续教育课程
(一)2012年的继续教育课程由两部分组成,一是2011年留用课程, 二是2012年新增加课程,新增加课程将于6月份后陆续上线。
(二)2012年继续教育课程开放至2013年6月30日。2012年5月3日至6月30日期间是2011、2012两个年度课程开放的交叉期,学员登录后选择不同的选项,相互不影响。
(三)2012年5月3日后,2011年度的“考试后自主学习”课程将自动关闭。
(四)对于拟学课程,可陆续选择,不需一次完成。
三、关于课程的分类
为避免学员误解,网校以前所发相关文件中,关于“必修”与“选修”课程的表述,修订为“必修类”与“选修类”。
“必修类”课程要求学员至少选择一门,并非要求全选。对“选修类”课程没有特别要求。
四、关于年度考试
参加年度考试,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否则无法打开年度考试试卷:
(一)至少选择一门“必修类”课程;
(二)所选课程的总学时累计不少于40学时(每学时45分钟);
(三)听课时长不少于40学时(累计1800分钟)。
五、其他未尽事宜可参阅下列文件或电话咨询网校工作人员
《关于2012年远程继续教育课程设置情况的通报》
《注册税务师行业远程继续教育培训管理暂行办法》
《2011年远程继续教育学习考试考核办法的通知》
《关于2011年业务助理远程教育培训与考试考核办法的通知》
咨询电话:4006997070 010-68459608
中税协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