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通知

关于参加“第三届中国税务律师、税务师和税法研究生暑期学院(2016)”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探索律师行业与税务师行业的业务合作,以及涉税专业服务人才培养新模式,今年,全国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继续联合举办“第三届中国税务律师、税务师和税法研究生暑期学院(2016)”公益培训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内容

1.  当前税制改革与税收立法的前沿问题

2.《税收征管法》修订难点、热点问题深度分析

3.涉税专业服务的国际经验与我国发展趋势

4. “全面营改增”政策解析与实务案例

5.税务稽查与企业应对案例分析

6.近期典型税务争议案件深度剖析与税收司法改革

7. 我国税收优惠政策分析与税收筹划

8. 企业并购重组税务风险管理与案例分析

9. 非居民企业涉税法规政策解读与案例分析

10. BEPS行动计划、国际税收征管合作与我国国际税务业务新发展

11. “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走出去企业税务风险管理

在活动期间将组织学员进行专题研讨、考察交流等活动。

二、主讲师资

来自国家税务总局、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省级税务机关等主管部门相关业务领导;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的权威专家;国内外知名律所、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深税务合伙人等。

三、教学日程和地点

1.报到:2016717报到注册。

2.教学日程:2016718-7月23共6天上课,7月24返程。

3.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国政法大学校内。

四、招生人数和报名条件

本届共招收学员180人。其中律师70人,税务师70人,税法研究生30人,税务干部和企业财税高管10人。

报名条件: 原则上已参加前二届暑期学院培训的学员不得参加。税务师,需有3-5年以上执业经历的执业税务师。

五、考核、结业与奖励

1.修完全部课程并经考核合格,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联合颁发结业证书。

2.考核优秀的学员可优先参加“中国税法论坛”等学术活动和专题调研考察,优秀论文优先收录《中国税务律师评论》。

六、学习费用与补贴

1.税务师需缴纳资料费等共1200元。

2.所有学员交通费、住宿费自理。

七、报名与录取

1.报名人请填写“第三届中国税务律师、税务师和税法研究生暑期学院(2016)”报名表,附电子版照片(25×35mm)、执业证、学生证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上述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到邮箱:taxlawyer2015@126.com

2.报名时间:2016662016710

3.经审查后,将于2016712之前在全国律协官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网以及中国财税法治网公布录取名单,并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本人。

八、招生联系人

1.李剑,华税律师事务所,手机:18601356040

2.张倩,华税律师事务所,手机:18010058436

 

附件:“第三届中国税务律师、税务师和税法研究生暑期学院(2016)”报名表

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6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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