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税协《关于举办“2016级高端人才‘走出去’企业税务代理研修班”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16]043号)转发给你们。请2016级“走出去”企业税务代理方向高端人才培养对象参加,名单(见附件2);未参加2015年第二阶段高端人才培训的也可以报名参加这期培训,并按规定时间和程序报名。
附件:中税协《关于举办“2016级高端人才‘走出去’企业税务代理研修班”的通知》
附件:2016级“走出去”企业税务代理方向高端人才培养对象参加名单
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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