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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转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行业远程后续教育培训管理暂行办法〉和〈注册税务师行业远程后续教育培训实施细则〉通知》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及税务代理机构 
现将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行业远程后续教育培训管理暂行办法》和《注册税务师行业远程后续教育培训实施细则》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为落实中税协《注册税务师行业远程后续教育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北京市的实际情况,特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要提高对远程后续教育培训的认识。远程后续教育培训是提高税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业务素质的一个重要途径,是加强税务师事务所队伍建设和北京市注册税务师行业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各税务师事务所和税务代理机构要重视此项工作,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领导要重视。远程后续教育培训采用的是分散学习、集中管理的方式。从业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由选择时间进行学习以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各单位1.要加强督促检查,防止走过场。2.要为从业人员创造必要的上网条件,使他们有条件学习。3.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加强这方面工作的管理。
三、具体工作要落实。“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对于未按要求学满规定课时和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都明确了相关的处理办法,这关系到从业人员能否通过年检的大问题。因此各单位除了加强监督检查以外,还应在具体工作上抓好落实。
四、做好报名、领卡工作。
2007年的报名工作从文到之日起到5月31日止。各单位请指定专人负责统一到市税协办理缴纳培训费、领取学习卡手续。培训费具体金额为:执业注册税务师和非执业注册税务师每年为200元;其他从业人员为每年为100元。培训费用的缴纳由各单位统一代交。市税协代收。报名时请填报“远程教育培训报名表”(附后)。每年第四季度各单位应根据文件第七条的要求到市税协办理下一个年度的远程后续教育培训报名工作。
附1:远程后续教育培训报名表(执业注册税务师专用)
附2:远程后续教育培训报名表(非执业注册税务师专用)
附3:远程后续教育培训报名表(其他从业人员专用)
 
 
 
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二○○七年三月十六日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行业远程后续教育
培训管理暂行办法》通知
中注税协发[2007]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武汉、西安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为了开展注册税务师行业远程后续教育培训,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制定了《注册税务师行业远程后续教育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经2006年12月3日三届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望各地方协会遵照执行并做好组织管理工作。
 
 
 二00七年一月九日
 
 

抄送: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注册税务师行业远程后续教育培训
管理暂行办法
(2006年12月3日三届二次理事会通过)
 
根据《注册税务师后续教育管理办法》(中税协发[2005]31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注册税务师行业的有关规定,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税协)决定通过建立远程教育网校以互联网远程教学方式开展全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后续教育,为了办好远程后续教育培训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注册税务师行业远程后续教育培训是指通过建立远程教育网校利用先进技术,以计算机网络系统为依托,开展对注册税务师行业后续教育培训的现代化教学模式。
第二条 远程教育网校是中税协组织注册税务师行业远程后续教育活动的教学服务体系,同时也是广大学员参与教学活动和业务交流的场所。
第三条 参加注册税务师行业后续教育的学员包括:在税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工作的执业注册税务师及其他从业人员,非执业注册税务师。
其他从业人员,是指没有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而在事务所从事相关辅助性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 凡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个人会员均应参加远程教育网校学习,接受远程后续教育培训。
第五条 注册税务师行业远程后续教育培训所使用的文字、视听的课件等网络教材,由中税协组织或委托相关人员编写和制作,中税协按照《注册税务师后续教育管理办法》的精神,负责推荐和考评教师及教学课件,并有选择和决定权。
第六条 注册税务师行业远程后续教育培训的课程包括:基础知识、最新政策和重要业务三大部分,其中最新政策为必学课。
第七条 参加远程后续教育的学员须在每年第4季度期间到所属管辖的地方税协报名和交纳培训费用(代收),领取远程后续教育学习卡,然后登录注册。
第八条 学员在注册时必须如实填写各项资料,以便建立培训档案和进行三级管理。
第九条 注册税务师行业远程后续教育培训采用分散学习、集中管理的方式,经注册成功,由学员自行安排学习时间完成规定课时的学习。
第十条 学员可以根据课程分类、个人的学科专长以及实际工作需要选择课程,作为自己的学习内容。
第十一条 远程后续教育培训属于非脱产培训。学员接受远程后续教育的时间由网校的后台管理系统自动统计。根据《注册税务师后续教育管理办法》中第七条规定,每位学员每年接受非脱产后续教育的时间须累计不得少于40学时。
第十二条 远程后续教育的考核由远程教育网校组织,学满规定学时的学员方可参加考核。考核方式以网上考核为主,未通过者可进行补考。年龄超过60岁(含60岁)的执业注册税务师可自愿参加网上学习,不作为考核对象。
第十三条 学员在进行年检时,应提供《注册税务师后续教育管理办法》规定的各类材料(会员证、考核通过证明等)。
第十四条 地方税协要确定专人负责并认真履行审查的职责,通过管理后台发现有未按要求学满规定课时的学员,应按照《注册税务师后续教育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为加强对远程教育培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成立由中税协、地方税协、远程教育网校三方组成的远程后续教育培训管理委员会,并明确职责分工(见附件)。
第十六条 注册税务师行业远程后续教育培训应以人为本、与时具进,各地方税协应当努力创造条件,积极协同中税协为学员提供良好的教学服务,满足学员多方面的学习需求。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远程后续教育培训管理委员会名单及职责分工
 
 
 
附件
远程后续教育培训管理委员会名单及职责分工
 
为了对远程后续教育培训工作进行必要的管理与监督,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决定成立远程后续教育培训管理委员会并进行职责分工。
一、管理委员会名单
主  任:孙  泽
副主任:王  岩  徐兆宏(中税网)
成  员:罗骁莉  高  峰  曲  军  李华斌  金跃良
张  新  侯宏伟  马京风(中税网)
下设机构:办公室、技术部、服务部
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王  岩  侯宏伟           010 — 63540880
技术部联系人及电话:高  峰(中税网)         010 — 65518711
010 — 65518715(传真)
服务部联系人及电话:师  洋(中税网)  4008 — 198 — 999
二、职责分工
主  任:全面负责网校的各项管理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副主任:协助主任做好网校的各项管理工作,分工:王岩负责和监督办公室工作。徐兆宏负责和监督技术部和服务部工作。
办公室:负责网校的日常性管理工作,及时反馈地方税协和学员对网上学习的需求以及对网校课程设立、网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技术部:负责网校的技术服务工作,为学员解答上网学习的技术咨询,解决网络技术故障问题。
服务部:负责网校的后台服务工作,为学员解决网校的后台服务工作。
 
 
2007年注册税务师行业
远程后续教育培训课程安排方案
 
类别
序号
课        程
主讲教师
学时
注册税务师(执业)
1
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4
2
新企业所得税法解读
 
4
3
增值税政策法规与实务解析
张  炜
5
4
营业税政策法规与实务解析
张  炜
4
5
企业所得税政策法规与实务解析
张  炜
14
6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编制(税收政策、会计核算、新申报表)
赵恒群
10
7
房地产开发业务税收政策解析
赵恒群
4
8
最新税收相关法律知识讲座
王  彦
1
9
新企业会计准则要点与变化分析
郑庆华
2
10
注册税务师执业规程总论
聂家风
6
11
税务代理业务规程
聂家风
10.5
12
税务咨询业务规程
聂家风
11.5
13
注册税务师涉税鉴证业务概述
聂家风
4
14
涉税鉴证业务基本规程
聂家风
1.5
15
企业弥补亏损的鉴证
聂家风
2.5
16
企业财产损失的鉴证
聂家风
6
17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
聂家风
9
18
注册税务师执业风险控制课程
聂家风
4
19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3
注册税务师(非执业)
1
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2
2
新企业所得税法解读
 
4
3
新企业会计准则要点与变化分析
郑庆华
2
4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编制(税收政策、会计核算、新申报表)
赵恒群
10
5
房地产开发业务税收政策解析
赵恒群
4
6
最新税收相关法律知识讲座
王  彦
1
7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3
从业人员
1
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4
2
新企业所得税法解读
 
3
3
新企业会计准则要点与变化分析
郑庆华
2
4
增值税政策法规与实务解析
张  炜
5
5
营业税政策法规与实务解析
张  炜
4
6
最新税收相关法律知识讲座
王  彦
1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关于下发《注册税务师行业远程后续教育培训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税协发 [2007]007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武汉、西安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为更好地落实和实施《注册税务师行业远程后续教育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现下发《注册税务师行业远程后续教育培训实施细则》,望各地方税协遵照执行。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
 
 
注册税务师网上远程后续教育实施细则
 
 
为在全国开展注册税务师网上远程后续教育,依据《注册税务师后续教育管理办法》(中税协发[2005]31号)及国家对注册税务师的相关规定,同时结合我国注册税务师后续教育现状,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税协)现特别指定中税网校(www.cctae.com)在全国范围内通过互联网远程教学方式开展注册税务师后续教育,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   
第一条 注册税务师网上远程后续教育是指利用先进技术,以计算机网络系统为依托,提供符合注册税务师后续教育特点的网上远程教学服务体系。
第二条 中税网校是经过教育部审批、中税协认定,具备组织中国注册税务师网上远程后续教育活动的教学机构,同时也是开展网上远程后续教育活动和交流的场所。
第二章  学员类别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后续教育学员包括:执业的注册税务师、非执业的注册税务师、非执业转执业的注册税务师和在税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工作的从业人员。详细明确如下:
(一)执业注册税务师学员,即已经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和注册税务师执业证书,并从事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相关业务的人员;
(二)非执业注册税务师学员,即已经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但暂时没有从事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相关业务的人员;
(三)一般学员,在税务师事务所从事税务代理或相关工作,但暂时还未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和注册税务师会员证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 凡属中国大陆的注册税务师行业后续教育学员均应通过中税网校接受教育培训。
第三章  课程分类
第五条 注册税务师网上远程后续教育所使用的文字、视听的课件等网络教材,由中税网校负责组织编写和制作,中税协按照《注册税务师后续教育管理办法》精神,负责推荐和考评教师及课件,并有选择权和否决权。
第六条 注册税务师网上远程后续教育的课程包括:基础知识、最新政策和重要业务三大部分(详细的课程分类见附件一)。
第四章  学员注册
第七条 后续教育学员须到所属管辖的地方协会报名和缴纳培训费用(详细收费标准请参照附件二),并领取中税网校的后续教育学习卡,然后登录中税网校注册。
第八条 后续教育学员在注册过程中需要如实填写各项资料,以方便地方协会为每位学员建立培训档案和管理。
第五章  学习方式
第九条 注册税务师网上远程后续教育采用分散式学习方式,即学员个人拥有联网计算机,具备上网学习能力,经注册成功,由学员自己安排学习时间完成课程学习。
第六章  学员选课
第十条 后续教育学员可以根据个人的学科专长、实际工作需要和学习时间,选择适宜的课程,作为自己的学习内容。每一类学员选课的基本标准如下(详细的选课标准请参照附件二):
(一)执业注册税务师学员,相应选择的课程包括“重要业务”和“最新政策”两大部分,最新政策为必学课。
(二)非执业注册税务师学员,相应选择的课程以“最新政策”为主;同时选择部分“重要业务”课程;最新政策为必学课。
(三)一般学员,相应选择的课程以“基础知识”为主,同时选择部分“最新政策”课程,最新政策为必学课。
第七章  教学时间
第十一条 学员接受网上远程后续教育的时间由中税网校的系统自动统计,每位学员都应按照《注册税务师后续教育管理办法》中非脱产后续教育培训的规定须学满规定的学时,详细规定如下:
(一) 执业注册税务师学员每年接受网上远程后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0学时;
(二) 非执业注册税务师学员每年接受网上远程后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0学时;
(三) 一般学员每年接受网上远程后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0学时。
第八章  考核方式
第十二条 注册税务师网上后续教育的考核由中税网校组织,学满规定学时的学员方可参加考核(每年考核截止时间另行通知),考核方式以网上考核为主,学员可以随时进入在线考试系统,答完试卷后系统会自动判卷并显示成绩。未通过者可进行补考,年龄超过60岁(含60岁)的执业注册税务师可自愿参加网上学习,不作为考核对象。
第九章  年检管理
第十三条 考核通过的学员在进行年检时,应提供《注册税务师后续教育管理办法》规定的各类材料(会员证、考核通过证明等)。
第十四条 地方协会应认真履行审查的职责,对通过管理后台(具体管理流程见附件三)发现有未按规定时间和内容完成培训的,应依照《注册税务师后续教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章   
第十五条 注册税务师网上远程后续教育应以人为本、与时具进,各地方协会应当努力创造条件,积极协同中税网校为学员提供良好的教学服务,满足学员多方面的学习需求。
第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负责解释。
 
 
附件一:注册税务师网上远程后续教育课程分类
附件二:注册税务师网上远程后续教育学员选课与收费标准
附件三:中税网校税协管理流程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2007年3月16日
 
 
 
附件一:
注册税务师网上远程后续教育课程分类
 
中税网校针对后续教育学员所开设的课程包括“基础知识”、“最新政策”和“重要业务”三大部分,现将每一类课程所包含的具体内容、详细课时详细介绍如下:
 
(一)基础知识课程
课程名称
分课时
(小时)
总课时
(小时)
涉税实务税收政策
法规解析
增值税政策法规与实务解析
5
23
营业税政策法规与实务解析
4
企业所得税政策法规与实务解析
14
 
(二)最新政策课程
课程名称
分课时
(小时)
总课时
(小时)
房地产开发业务税收
政策解析
房地产开发业务税收政策
2.5
4
视同销售开发产品的纳税问题
1.5
最新税收相关法律
知识
最新税收相关法律知识
1
1
新旧企业会计准则差
异比较与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标本准则
(含总论)
0.5
0.5
最新税收政策解析
企业所得税政策法规、会计处理
与新申报表的填制
20
20
(三)重要业务课程
课程名称
分课时
(小时)
总课时
(小时)
注册税务师执业规程
执业规程总论
6
28
税务代理业务规程
10.5
税务咨询业务规程
11.5
注册税务师鉴证业务规程
涉税鉴证业务概述
4
23
涉税鉴证业务基本规程
1.5
企业弥补亏损的鉴证
2.5
企业财产损失的鉴证
6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
鉴证
9
注册税务师执业风险控制
注册税务师执业风险控制
4.5
4.5
 
 
 
 
附件二:
注册税务师网上远程后续教育学员选课与收费标准
 
后续教育学员可以根据个人的学科专长、实际工作需要和学习时间,选择适宜的课程或章节,作为自己的学习内容。现将每一类学员可选择的课程范围及收费标准规定如下:
 
(一)执行注册税务师
课程名称
分学时
(小时)
总学时
(小时)
收费标准
注册税务师执业规程
执业规程总论
6
28
1、已经缴纳注册税务师会员费的后续教育学员200元/人;
 
2、尚未缴纳注册税务师会员费的后续教育学员400元/人。
 
税务代理业务规程
10.5
税务咨询业务规程
11.5
注册税务师鉴证业务规程
涉税鉴证业务概述
4
23
涉税鉴证业务基本规程
1.5
企业弥补亏损的鉴证
2.5
企业财产损失的鉴证
6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
9
注册税务师执业风险控制课程
注册税务师执业风险控制课程
4.5
4.5
房地产开发业务税收政策解析
房地产开发业务税收政策
2.5
4
视同销售开发产品的纳税问题
1.5
最新税收相关法律知识讲座
最新税收相关法律知识讲座
1
1
新旧企业会计准则差异比较与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含总论)
0.5
0.5
最新税收政策解析
企业所得税政策法规、会计处理与新申报表的填制
20
20
(二)非执业注册税务师
课程名称
分学时
(小时)
总学时
(小时)
收费标准
注册税务师鉴证业务规程
涉税鉴证业务概述
4
5.5
200元/人
涉税鉴证业务基本规程
1.5
房地产开发业务税收政策解析
房地产开发业务税收政策
2.5
4
视同销售开发产品的纳税问题
1.5
新旧企业会计准则差异比较与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含总论)
0.5
0.5
最新税收政策解析
企业所得税政策法规、会计处理与新申报表的填制
20
20
涉稅实务税收政策法规解析
增值税政策法规与实务解析
5
23
营业税政策法规与实务解析
4
企业所得税政策法规与实务解析
14
 
(三)一般学员
课程名称
分学时
(小时)
总学时
(小时)
收费标准
注册税务师鉴证业务规程
涉税鉴证业务概述
4
5.5
100元/人
涉税鉴证业务基本规程
1.5
涉稅实务税收政策法规解析
增值税政策法规与实务解析
5
23
营业税政策法规与实务解析
4
企业所得税政策法规与实务解析
14
最新税收政策解析
企业所得税政策法规、会计处理与新申报表的填制
20
20


附件三:
中税网校税协管理流程
 
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后续教育管理办法规定,按管理权限的不同,远程教育网管理员可以分为:中税协管理员与地方税协管理员两种。两者的管理功能相差无几,只是在管理的范围上有所区分。地方税协管理员只能管理本省(市)管辖内学员的学习情况,而中税协管理员则可以管理到全国各地方税协学员的学习情况。两者的管理流程分别如下:
一、地方(省、市)税协管理员的管理流程
(一)登陆地方税协管理登陆界面,输入管理员名称及密码后登陆系统。
(二)点击“浏览教程”按钮,进入课程浏览页面。在这里地方税协管理员可以轻松掌握本地区本年度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所开设的所有课程,其中,包括,所开设课程的名称、学习期限、课程说明、任课教师、收费标准等各项课程信息。
(三)点击“浏览考试”按钮,进入考试浏览页面。在这里地方税协管理员可以轻松掌握本地区本年度的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的考试大纲情况及考试通过率信息。
(四)点击“学员管理”按钮,进入学员管理页面。在这里地方税协管理员可以根据学员的类型、学员的姓名、学员的会员证号码、学员在中税网校的学习帐号等关键字进行查询。快速、准确锁定所要查询学员的相关信息。在这里地方税协管理员可以轻松掌握该学员的一切学习资料,其中包括:学员的基本信息、学员的学习记录、学员的考试记录及考试成绩等所有学习信息。使地方税协管理机构对学员后期的验证盖章工作变的简单、清析。
(五)点击“统计分析”按钮,进入统计分析页面。在这里地方税协管理员可以直观的通过图表的形式了解到本地区本年度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的各项考试及格率情况,以及历年的考试通过率比较。
二、中税协管理员的管理流程
(一) 登陆中税协管理登陆界面,输入管理员名称及密码后登陆系统。
(二) 点击“浏览教程”按钮,进入课程浏览页面。在这里中税协管理员可以轻松掌握全国各地区本年度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所开设的所有课程,其中包括,所开设课程的名称、学习期限、课程说明、任课教师、收费标准等各项课程信息。
(三) 点击“浏览考试”按钮,进入考试浏览页面。在这里全国税协管理员可以轻松掌握全国各省(市)、地区本年度的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的考试大纲情况及考试通过率信息
(四) 点击“学员管理”按钮,进入学员管理页面。在这里中税协管理员可以根据学员的类型、学员的地区、学员的姓名、学员的证书号码、学员在中税网校的学习帐号等关键字进行查询。快速、准确搜索全国各地任意学员的相关信息。在这里全国税协管理员可以任意掌握全国各地区学员的一切学习资料,其中包括:学员的基本信息、学员的学习记录、学员的考试记录及考试成绩等所有学习信息。保证了全国税协管理员对各地方学员的跟踪管理与监督。
(五) 点击“统计分析”按钮,进入统计分析页面。在这里中税协管理员可以直观的通过图表的形式了解到全国各地区本年度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的各项考试及格率情况,以及历年的考试通过率比较。轻松、全面掌握各地区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活动开展的各项成果。
 
 

附一:
远程后续教育培训报名表(执业注册税务师专用)
单位(盖章)                                       2007年    月    日
姓    名
年    龄
职    务
学习卡号
备    注
 
 
 
 
 
 
 
 
 
 
 
 
 
 
 
 
 
 
 
 
 
 
 
 
 
 
 
 
 
 
 
 
 
 
 
 
 
 
 
 
 
 
 
 
 
 
 
 
 
 
 
 
 
 
 
 
 
 
 
 
 
 
 
 
 
 
 
 
 
 
 
 
 
 
 
 
 
 
 
 
 
 
 
 
 
 
 
 
 
 
 
 
 
 
 
 
 
 
 
 

注:学习卡号在报名时填写。
附二:

远程后续教育培训报名表(非执业注册税务师专用)
单位(盖章)                                       2007年    月    日
姓    名
年    龄
职    务
学习卡号
备    注
 
 
 
 
 
 
 
 
 
 
 
 
 
 
 
 
 
 
 
 
 
 
 
 
 
 
 
 
 
 
 
 
 
 
 
 
 
 
 
 
 
 
 
 
 
 
 
 
 
 
 
 
 
 
 
 
 
 
 
 
 
 
 
 
 
 
 
 
 
 
 
 
 
 
 
 
 
 
 
 
 
 
 
 
 
 
 
 
 
 
 
 
 
 
 
 
 
 
 
 

 
注:学习卡号在报名时填写。

附三:
远程后续教育培训报名表(其他从业人员专用)
单位(盖章)                                       2007年    月    日
   
   
   
学习卡号
   
 
 
 
 
 
 
 
 
 
 
 
 
 
 
 
 
 
 
 
 
 
 
 
 
 
 
 
 
 
 
 
 
 
 
 
 
 
 
 
 
 
 
 
 
 
 
 
 
 
 
 
 
 
 
 
 
 
 
 
 
 
 
 
 
 
 
 
 
 
 
 
 
 
 
 
 
 
 
 
 
 
 
 
 
 
 
 
 
 
 
 
 
 
 
 
 
 
 
 
 

 
注:学习卡号在报名时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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