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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注册税务师接受远程继续教育参加年检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2007年1月印发了《注册税务师行业远程后续教育培训管理暂行办法》和《注册税务师行业远程后续教育培训实施细则》,北京注册税务师协会做了转发并提出了要求。一年来各税务师事务所对上述两个文件贯彻落实情况总体是好的,一些事务所动员本单位的注册税务师积极参加远程继续教育,取得较好的效果。但也有部分单位贯彻落实的不力。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税协上述两个文件,使所有的注册税务师通过远程继续教育增加知识,提高业务素质,根据《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注册税务师接受远程继续教育参加年检做如下规定:
     一、 执业注册税务师
    (一)凡2007年参加远程继续教育并且考试合格者,可持考试合格证办理年检手续。
    (二)对凡2007年未参加远程继续教育或已参加远程继续教育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提出告诫,并在其办理完2008年远程继续教育学习卡后,持学习卡办理年检手续。
    (三)今后凡未能按照要求参加远程继续教育或虽然参加了远程继续教育考试不合格者,将根据中税协下发的《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视情节给予警告、通报、年检不予通过和取消注册税务师执业会员资格等相应处罚。
     二、 非执业注册税务师
非执业注册税务师由于工作分散,信息不畅,给参加远程继续教育带来了一定困难,因此,在2007年度年检暂不将参加远程继续教育作为年检通过与否的条件,在时机成熟后将另行规定。但是非执业注册税务师转执业注册税务师必须提供当年参加远程继续教育的相关证明,否则不能转为执业注册税务师。
     三、 关于参加远程继续教育身份问题
参加远程继续教育在网上登录时,要使用本人的真实汉语名称,不得使用别称或汉字以外的代称,以备查验。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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