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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远程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为了不断提高注册税务师的业务素质,保证税务师事务所的工作质量和执业水平。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2007年转发了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注册税务师行业后续教育培训管理暂行办法》和后续教育培训实施细则,今年初,又就注册税务师接受远程继续教育参加年检有关事项作了明确的规定。各税务师事务所都十分重视此项工作,绝大多数注册税务师办理了学习卡,表现出了税务师事务所对提高注册税务师业务素质的迫切要求,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有极少部分税务师至今没有办理学习卡。二是部分注册税务师虽然办理了学习卡,但没有上网学习;有的虽然上网学习了,但学时不够。这将直接影响考试通过率。上述问题将会影响年检和A级事务所的评比。为了加强远程继续教育的管理,切实落实好中税协关于加强远程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提出如下要求。
  一、 进一步提高对远程继续教育培训的认识。我国经济发展迅猛,与现有的体制冲突较多,改革政策多,税务师只有加强学习,知识及时更新,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因此,各税务师事务所要组织注册税务师认真学习上述三个文件,提高认识,自觉参加学习。
  二、 税务师事务所应加强管理和监督。远程继续教育培训采取分散学习,集中管理的方式,极易被冲击。各事务所一定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定期进行检查,监督。极少部分注册税务师尚未办理远程教育学习卡的,应尽快办理;部分已办理远程教育学习卡的,尚未参加学习的注册税务师,应尽快上网参加学习,考试。
  三、抓紧时间学习考试。报名参加学习的注册税务师一定要克服困难,抓紧今年后两个月时间参加学习、考试。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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