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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年检中注册税务师参加远程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税协关于注册税务师行业远程继续教育培训有关文件的要求,不断提高注册税务师执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根据《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注册税务师接受远程继续教育参加年检做如下规定:
    一、执业注册税务师
    继续教育年检办法和2007年的规定相同,请携带会员证、远程继续教育相关资料及《2008年度远程继续教育情况年检统计表》参加年检。
    (一)凡2008年参加远程继续教育并且考试合格者,可持“已通过的考试记录”单办理年检手续。
    (二)对已购2008年学习卡但未参加学习或网上学习学时不够及考试不合格者,在其办理完2009年远程继续教育学习卡后,持学习卡办理年检手续。
   (三)对未办理2008年远程继续教育学习卡者,需持2009年学习卡参加年检,但要在会员证上记录在案。连续2年以上(包括2年)不参加远程继续教育学习的,要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 非执业注册税务师
    非执业注册税务师在2008年度年检时暂不将参加远程继续教育作为年检通过与否的条件。但是,2008年非执业注册税务师转为执业注册税务师的,必须提供当年参加远程继续教育的相关证明。
    三、远程继续教育工作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长期任务,是提高执业注册税务师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的重要方法,因此希望各单位继续抓紧抓好。2008年度年检已经开始,请各单位尽快到中税网校购买学习卡,以便尽快开始学习。
    附:《2008年度远程继续教育情况年检统计表》 (点击可下载
 
200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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