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20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表》的通知
所属分类:
公告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3-16
各税务师事务所: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49号)第二条要求,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表》。请按时通过北京市电子税务局提交年度报表,以免影响2020年度机构信用积分。
一、填报对象
北京市各税务师事务所。
二、填报方式
登录“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用户名登录”-“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机构管理套餐”-“涉税专业服务年度报告”模块进行填报。
三、填报时间
填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49号)
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