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税协《关于举办IPO税务代理相关业务高级研修班(计划外)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18]05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所结合实际情况,按规定时间和程序报名,并安排好人员参加培训。
附件: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举办IPO税务代理相关业务高级研修班(计划外)的通知
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8年9月4日
Copyright @ 2008-2022 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版权所有. 旧网站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南里甲九号
京ICP备09066204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02962号